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防弹运钞车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3
(登录后查看)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防弹运钞车采购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防弹运钞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述:/

四、招标内容:采购箱式防弹运钞车5辆,四驱皮卡防弹运钞车2辆,用于区县分公司押运钞。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服务)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限价(元)

小计(元)

备注

1

箱式防弹运钞车

5

208000

1040000

 

2

四驱皮卡防弹运钞车

2

192000

384000

 

总价限价(元)

1424000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仅有1个分包。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1424000元,投标人报价(含单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两张查询结果截图,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时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自拟);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本品牌销售(经销)代理授权书。(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或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车型组织生产、销售运钞车及零部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4 月 3 日至2025年4月 8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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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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