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平高电气天津平高2025年吊装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03
1.采购条件

项目单位为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采购人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并委托平高集团物链科技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

包号

标包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周期

1

吊装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天津市,项目单位指定地点。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应答人资格条件

3.1通用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应答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未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应答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未被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2 专用资格条件

包号

项目名称

应答人专用资格要求

   

商务

技术

1

平高电气天津平高2025年吊装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应答人自有国五标准25吨及以上吊车3辆,提供注册登记证书、行驶证扫描件,每辆吊车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100万(提供保险单扫描件)。

2.所提供的车辆最低为国五排放标准,须提供一致性证书复印件或车辆合格证复印件或环保网站查询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类似业绩至少2份(提供合同扫描件)。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3.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企业名称变更:凡资格业绩等证明文件中的公司名称与应答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相应资质文件、资格业绩证明等文件不予认可。

4.首次应答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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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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