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边缘行业应用管理系统研发项目询比公告

2025-04-03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边缘行业应用管理系统研发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2142)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边缘行业应用管理系统研发项目(JSZB-2025-1214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含税265万元,其标段一:边缘行业应用运维系统的采购预算为含税160万元,税率6%;标段二:边缘行业应用运营系统的采购预算为含税105万元,税率6%。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3采购内容:

标段号

采购内容

标段一:边缘行业应用运维系统

通过建设统一的监控运维平台,对硬件基础设施、操作系统、虚拟化平台及中间件等资源进行全面覆盖与实时监控,实现对业务的故障进行快速响应,保证高质量业务输出能力,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二:边缘行业应用运营系统

面向用户提供公司及第三方边缘计算应用产品的对外宣传展示、订退改续及订单管理等能力,研发边缘行业应用运营系统,可实现灵活可扩展的内容配置化、文档配置化能力,可实现客户管理、订单管理、产品管理及业务分析等功能,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服务区域:南京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时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完成软件交付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对所有标段进行响应,允许供应商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号

成交供应商数量

预算金额(含税,万元)

标段一:边缘行业应用运维系统

1个

160

标段二:边缘行业应用运营系统

1个

105

合计

265

2.8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各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人,成交份额100%

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2.10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11最高限价:本项目按“含税总价(元)”报价 。标段一:边缘行业应用运维系统: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1600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标段二:边缘行业应用运营系统: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1050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标段一:边缘行业应用运维系统: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须具备不少于累计含税金额100万元的类似边缘场景软件开发或系统集成类项目业绩。

标段二:边缘行业应用运营系统: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须具备不少于累计含税金额100万元的类似门户类软件或云平台、算网平台相关(含门户)项目业绩。

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材料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甲方证明材料(加盖甲方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3.1.4.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响应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串通响应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

5.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3日17时00分至2025年4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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