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后视镜传感器测试系统招标公告

2025-04-03
采购范围:电子后视镜传感器测试系统;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交货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区含谷高端装备制造园。

质量保证: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定制软件质保期不低于5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2)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代理商;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供应商须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支持,响应文件提供售后服务介绍,包括团队成员及联系方式,服务地址等内容。

2.2财务要求

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利润表);提供非审计财务报表的,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加盖公章。若因成立时间不满1年等原因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3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已交付的同类设备须不少于1台/套(同类设备指:电子后视镜传感器测试系统),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注: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服务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方名称等内容。合同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

2.4信誉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含:

(1)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的情况;

(2)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3)不存在被列入中国汽研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情况;

(4)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违法记录;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售后服务投诉记录。

注:供应商须自行对以上信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对信誉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5其他要求

(1)如委托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供应商须提交委托代理人在供应商单位或有关上级单位公司缴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至少一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文件获取:请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4月10日17:00时前获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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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