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恭城油茶)融合创新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恭城油茶)融合创新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检测服务已由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恭发改行审字〔2025〕5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31557.72万元 10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0.0万元 0.0%  
其他 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恭城油茶)融合创新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检测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E45
    建设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燕新园东区
    建设规模: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128655.27㎡,约为192.98亩;总建筑面积:74312.74㎡; 其中设计有1#-8#为标准厂房均为三层,9#为冷库为三层,每栋占地面积均为2100㎡,各栋厂房建筑面积均为6405.64平方米,一层设 计层高为5.5米,二、三层设计层高为4.8米,建筑高度均为15.4米; 10、11#古法工艺油茶生产厂房,每栋厂房占地面积均为2688㎡,各栋厂房建筑面积均为:5515.87㎡,古法工艺油茶生产厂房设计层数均为3层,一、二层设计层高为5.4米,三层设计层高为4.5米,建筑高度均为17.35米; 12#古法工艺油茶生产厂房(技术要求复杂),占地面积为1776.57㎡,建筑面积为:5202.77㎡,设计层数为3层,一层设计层高为6米,二层设计层高为5.7米,三层设计层高为4.5米,建筑高度19.65米; 消防控制室设备用房109.12平米,消防水池307.21平米,门卫室12平米。 市政设施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水渠改造工程。其中厂区外市政路(包含3条道路,分别为A、B、C路。 A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标准断面宽度40米,长约263米;B路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断面宽度24米,长约368米; C路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断面宽度15米,长约176米);厂区内部道路(包含6条道路,道路等级为厂区内部道路,标准断面宽度4米、7米, 总长约1890米);排水渠改造断面宽6米,长约497米。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31557.72万元
    检测服务期:1005日历天
    检测服务暂估费(如有):298.00万元
    服务质量要求:工程检测质量符合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03002826004688001001,标段(包)名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恭城油茶)融合创新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检测服务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其他(与本建设项目内容相关且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专项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其他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3.4投标人信息以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7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获取     2025年04月03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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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