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5年高陵基地员工公寓租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5年高陵基地员工公寓租赁服务(二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5年高陵办公区员工公寓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生产保障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第十采油厂高陵办公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西营十字东北角。长庆油田公司第十采油厂为解决高陵办公区员工休息与临时住宿,在办公区周边选择租赁一处公寓,面积2000多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拟租赁面积2000平米±10平米,且为独立服务场所,具有完善的通讯,水电暖气等配套设施,信誉良好,能够连续性承担租赁服务1年以上。其中住宿标准间18间、三人间20间,单间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住宿房间配备有独立的卫生间。服务场所内配有储物间、布草间等功能房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求一家服务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限。如遇油田公司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油田公司政策执行。

2.4 服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西营十字周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最高限价:164.8896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验收单或结算资料、结算发票,发票须同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以后)。

3.4 提供房屋证明,须提供场地平面结构图,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房屋或场地产权证明,属于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或合同,同时提供招标人办公所在地为中心的相对地理位置概况描述。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08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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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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