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年随钻辅助工具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年随钻辅助工具租赁,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取对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商,提供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随钻辅助工具的租赁。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随钻辅助工具租赁项目,服务内容为:租赁20套以上(含20套)172mm随钻智能轨迹控制仪器配套专业马达及其他配套工具,应用于裸眼井作业。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2.4服务地点: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境内工作地点,根据生产需要,作业区域可能交叉。

2.5服务标准:租赁的工具能够满足招标人QHSE体系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2.6租赁预算:预计费用960万元(不含税)/年。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市场工作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投标人为马达原厂家或原厂家的唯一代理商,具有20套以上(含20套)172mm随钻智能轨迹控制仪器配套专业马达及其他配套工具,原厂家和唯一代理商不可同时投标。

3.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随钻智能轨迹控制仪器配套专业马达租赁或作业业绩。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2024年度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6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7其他要求:①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采购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②在参与本项目的全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如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录纳入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的年度评价管理并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惩戒。③供应商向招标人联络人以外的其他无单独授权的招标人员工提供本项目业务或接受其指令进行提供本项目业务的,均视为供应商未提供本项目业务,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涉。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08日内……购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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