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济铁旅行服务有限公司7处车站商铺场地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

我公司拟在全国范围内就山东济铁旅行服务有限公司7处车站商铺场地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

1.招商项目名称:山东济铁旅行服务有限公司7处车站商铺场地租赁项目

2.招商文件编号:JTZB

二、招商人

1.招商人名称:山东济铁旅行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服公司)

2.招商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三、招商项目概况:

包件号

车站

商铺编号

面积(㎡)

招商业态

场地租赁费底价(元/㎡/天)

营业额提成比例底价

营业额提成比例满分报价

竞商保证金(万元)

合同期(年)

免租期(天)

备注

1

济南站

JN-41

10

票务咨询、旅游咨询、租车服务等服务类业态

10

/

/

1

3

10

 

2

济南西站

JNX-04

100

餐饮、烘培(现场制作)

67

19%

29%

30

5

30

 

3

大明湖站

DMH-03

90

餐饮

5

19%

29%

5

5

30

 

4

临沂北站

LN-LYB-05-02

60

品牌咖啡

15

19%

29%

10

5

20

 

5

临沂站

LY-01

90

餐饮、便利

3

19%

29%

5

5

30

 

6

庄寨站

LN-ZZ-01

60

便利店

4.5

18%

28%

2

3

10

 

7

烟台站

YT-06

70

小件寄存、票务咨询、旅游咨询、租车服务等服务类业态

1

/

/

1

1

10

 

备注:本次招商项目不允许拆包报名。

四、竞商人要求

1.竞商人资格要求:

1.1竞商人须为响应招商,参加公开招商活动并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存在资产关联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与本次招商。

1.2竞商人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应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商(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违规问题;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两年内没有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竞商期内,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竞商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等,无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等不良记录;竞商期内未被列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黑名单;竞商期内未被列入济铁旅服公司负面清单及限制招商清单中。

1.3竞商人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应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1.4竞商人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1.5竞商期内,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竞商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1.6竞商人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等不良记录。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1.7竞商人提供的资信资料真实有效,应与竞商文件提供的资信资料一致。

1.8竞商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商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商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1.9竞商人须是品牌所有方或取得有效期内的品牌方合法授权。

2.0招商期间不得与旅服公司及所属单位存在应缴未缴的场地租赁费、履约保证金、提成场地租赁费、站车服务费等款项。

2.1竞商人须认可并遵守国铁集团关于“同城同质同价”经营工作的要求,承诺站内经营门店对标服务优质、管理规范、价格合理的品牌连锁企业门店,并与对标门店“同城同质同价”。

2.1本次招商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2.竞商人符合型要求:

2.1竞商商家只能持一个品牌竞商同一个商铺。

2.2竞商商家递交竞商文件中的竞商品牌及竞商点位不得更改。

2.3竞商商家须承诺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

3.商务条件

3.1合同期限:以前文招商明细所展示为准。

3.2营业额提成比例底价

餐饮类(含重餐饮、轻餐饮)19%;非餐饮类(含零售、销售类服务业态)18%。

3.3满分报价

提成比例满分报价:餐饮类(含重餐饮、轻餐饮业态)29%、非餐饮类(含零售、销售类服务业态)28%;各竞商单位营业额提成比例报价不得超过满分报价。

3.4场地租赁费单价年递增比例:5%。

3.5支付周期:场地租赁费采用预缴制,支付周期按照首年支付金额分别为6个月、12个月。首年场地租赁费50万元以下的12个月一付;超过50万元的6个月一付。

3.6商务服务费标准:与场地租赁费同期同步支付,主要服务内容为物业费用、相关检测费用以及设备设施配备等,具体标准餐饮类1元/㎡.天,零售类0.8元/㎡.天。

五、竞商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8时00分至2025年4月15日16时30分(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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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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