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合肥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智能硬件实验室场所改造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肥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智能硬件实验室场所改造施工总承包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招标人:合肥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智能硬件实验室场所改造施工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GZ00765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GZ00765
2.5建设地点:合肥市新站区大禹路与魏武路交口。
2.6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合同估算价:1487566.38元
2.8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其中三层约为850平方米,二层约为15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设计图纸为准),二、三层层高4.5米,最大单跨轴距9.1米,旨在打造科学技术研究测试的功能性区域建设,包含硬件实验室测试区、调试区、洁净室、展厅及办公区域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物三层东侧区域消防改造、水电改造、环境控制建设、装饰装修(装饰装修工程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914477.43元)、智能化施工、办公家具设备以及其他附属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房屋建筑装饰装修金额不低于60万元的施工业绩。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5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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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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