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公司山东玻纤沂水热电厂区拼接屏及监控系统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0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1采购范围及要求:本次沂水热电为满足智能化生产要求及现场安全生产要求,对沂水热电新挪移控制室安装55寸1.7mm拼缝数字大屏一套,增强对生产系统实时数据跟各通路视频监控的管控功能;并对挪移主控室满足智能化生产要求及现场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视频监控系统搭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山东能源集团《网络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标准规范》,为了进一步完善沂水热电的监控系统安全及安全防护。主要包含LCD显示屏32台,条形走字屏2.96平方,DS-B31一体机1台,高清线40根,液晶单元底座40.3平方,配电柜1台,核心交换机系统1台,接入交换机14台等现场装修及设备材料。
具体要求见下表:
标段 |
工期 |
需求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20天 |
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含税,税率13 %) |
结算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到货验收合格付款30%,次月付款30%,验收合格付款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齐,全额付款为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备与拼接屏和监控系统相关的行业资质,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基本条件;
2.3人员要求:人员具备五年以上拼接屏和监控系统安装调试经验;
2.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至今的类似项目评估合同扫描原件;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3日起至2025年4月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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