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矿集团生产服务分公司设备再利用中心安全监控视频集中存储及视频升级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031.1采购范围及要求:对设备再利用中心各场地安全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能储存一年且具备远程传输功能;
1.2实施地点:生产服务分公司新泰开发区厂区、盛泉场地、内蒙装备基地场地;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30日历天,供应厂家可自报最优工期。
1.4最高限价:9.04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
1.6质量/服务标准:对设备再利用中心各场地安全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满足设备再利用中心安全监控储存一年起及传输需求;
序号 |
项目 |
商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计金额 |
备注 |
1 |
监控录像机 |
大华64路16盘位 |
台 |
2 |
|||
2 |
监控录像机 |
海康64路16盘位 |
台 |
1 |
|||
3 |
监控硬盘 |
10T监控级 |
块 |
39 |
|||
4 |
监控安装调试 |
含附材 |
个 |
1 |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在视频安装调试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人员要求:比如各项人员配备齐全,从事相关行业经验丰富等;
2.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至今的类似项目评估合同扫描原件;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3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8: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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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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