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博白县食材加工冷链物流园项目(一期)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博白县食材加工冷链物流园项目(一期)电梯采购,招标人为博白交旅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博白县食材加工冷链物流园项目(一期)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博白县食材加工冷链物流园项目(一期)电梯采购

建设地点:博白县绿珠大道东和铁路交叉西南侧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载货电梯共16台,额定载重量均为3500kg。乘客电梯共2台,额定速度均为1.75m/s。包括电梯的供货、运输、装卸、保险、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直至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保修、售后服务等。

交货及安装地点:博白县食材加工冷链物流园区内。

交货及安装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招标人发出进场通知后5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安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以上(含B级)资质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资质]或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含B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含B级)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以上(含B级)资质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资质]或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含B级)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注:其中3.1.1项和3.1.2项投标人只需满足其中一项资质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4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或者制造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3日0时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2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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