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控设备采购公告
2025-04-03一、项目概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备相应经营范围资质;且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格文件:
a.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b.生产厂商证书或原厂销售产品授权[包含原厂代理资质、或授权经销证明、或其他原厂产品证明材料(除自产品牌外,其他品牌皆需提供授权证明)]
c.售后承诺书
2、 其他条件:
(1)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若本年度未进行财务审计,应提供上一财年年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公司公章)。
(2)业绩要求:具备与本项目同类销售业绩,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同类自控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三个。
(3)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各级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4)其他要求:供应商在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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