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阎吕路(良三路-南水北调巡线路)道路工程及(雨水、污水、给水)管线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25-04-03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阎吕路(良三路-南水北调巡线路)道路工程及(雨水、污水、给水)管线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2025〕1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房山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房山区青龙湖镇,北起良三路,南至南水北调巡线路。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道路位于良三路至焦万路,长约2.52公里(本标段涉及桩号K0+000-K2+520);新建桥梁1座(南区排水桥全长约45.08米、跨径布置为1×30米);新建雨水管线约2536米(管径D600毫米~□2200×1800毫米)、污水管线约1382米(管径D800毫米)、给水管线约5292米(管径DN400毫米~DN600毫米)。合同估算价11395.1(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550日历天
2.4本工程的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施工内容。
2.5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资质,近5年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在6000万元(含)以上且包含城市道路施工内容的市政公用工程(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5年04月0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09日16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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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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