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移动医保相关接口改造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代理编号:04(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移动医保相关接口改造项目
3、项目内容:负责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移动医保相关接口改造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4、采购预算:50000.00元(含税)(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5、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所有互联网医院移动医保相关接口改造工作,并提供采购人使用;如因采购人原因延缓项目进程或造成合同系统迟延交付使用,项目交付时间顺延,且中标人不承担延误责任。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采购文件项目概况内容,填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该项不可以承诺函形式进行响应)。
5)投标人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函等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1日,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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