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淮安港淮安港区危化品码头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编制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3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危化品码头项目占地面积约625亩,拟建设1000t级装卸泊位17个,待泊泊位7个、工作船泊位1个。主要实施水工建筑工程,水闸、交通桥、堆场、道路、生产辅助建筑物、停车场等。码头建成后设计年吞吐量为745万吨,年通过能力881万吨,项目计划投资约91300万元。危化品码头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为配合港口经营许可证办理,需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编制服务。

1.2 招标(合同)范围

本次招标(合同)范围为:危化品码头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编制服务(含开展现场勘查,收集资料,开展验收检测,环保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制验收报告,开展专家评审等相关环保验收事项)。

1.3 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提交危化品码头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相关报告初稿,根据招标人时间要求完成方案修改、专家评审及通过主管部门后续公示备案等工作。

1.4 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人民币29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本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质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项目负责人

(1)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2.3 其他人员:  / 。

2.4 企业业绩

(1)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码头工程环境保护或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类项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原件扫描件),且通过主管部门备案(提供公示备案截图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5 信誉(提供承诺)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自 2022 年 4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发生过因招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被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存在犯罪记录的情况。

(3)自 2022 年 4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未发生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签署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情况。

(4)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招标人(含上级控股公司)限制承接招标人项目,也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A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B 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本标段合同实施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与上述单位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的。

C 不同投标人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的(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他相关投标人不予认可。如获取招标文件时未发现,递交投标文件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D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从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E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6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 7日8时00分至2025年4月 11 日18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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