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技术中台三期工程大模型训练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二、项目编号:07
三、项目概述: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大模型训练平台。
注: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300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300万元。
(二)拟投产品软件原厂商必须开发并集成过大模型训练平台或功能和性能类似的系统,须提供2021年以来在央企总部、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含各省分公司)、省部级及以上行政单位签订的大模型训练平台类应用软件开发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报价清单,应能从中识别出开发任务的主要内容,可隐去报价信息)。案例内容包括项目概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效果等。若合同甲方非上述范围内单位直接签署,需提供最终用户使用说明或最终用户报告或其他能准确辨识最终用户为以上单位的证明材料,若合同乙方由代理商签署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授权函。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四)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七)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九)投标人应为拟投产品的原厂开发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拟投产品原厂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原件,提供拟投产品原厂服务承诺函的复印件,甲方需要时可提供原件备查。
(十)各包投标人均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号条款。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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