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国家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展布展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项目名称: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国家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展布展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国家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展布展建设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450000元 |
45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策划2025年4月27日前交付,展览现场保障2025年5月2日前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若有)。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7)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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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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