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口援建资兴市项目经理部2025年度农田复垦、道路恢复劳务合作项目第1标段采购公告
2025-04-0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11时00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口援建资兴市项目经理部2025年度农田复垦、道路恢复劳务合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口援建资兴市项目经理部2025年度农田复垦、道路恢复劳合作项目。
1.2 采购人: _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_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口援建资兴市项目经理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灾后援建设计工作。主要分为A 线、B 线、C 线,路面宽度为 5m,A1线为村内次要道路,路面宽度为 4m。各线路现状均为混凝土路面,在部分交叉路口设有简易指路标志牌,部分临河路段、危险路段设置波形护栏。为适应现场不断变化的条件和实际情况,及时作出调整,提高援建效率和质量,项目部采用“动态设计、动态施工、动态管理”的方式实施。为了及时的调动设备进场施工,确保村里农田春耕、春种及通组、林区道路恢复,现拟对口援建资兴市项目经理部经理部农田、林地复垦通组、林区道路恢复项目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______;第二名:______;第三名:______;……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工程A)
2.1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主要工程包括:本次采购主要为A 线、B 线、C 线2025年度农田复垦、道路恢复项目劳务合作采购。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万元) |
基本要求 |
工作内容 |
1 |
2025年度农田复垦、道路恢复项目 |
102.25 |
按采购人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按采购人要求期限完成。 |
包括但不限于田埂跟水沟、河堤修筑,河沙及泥土清运及土地平整(详见工程量清单)。 |
2.2 计划工期: 暂定12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3 建设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兴宁镇百嘉洞村
2.4 质量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符合交通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3)符合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和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文件;(4)符合合同约定。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应达到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应达到优良。
2.5 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安全实施,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 。
2.6 环保目标: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事故和投诉事件发生,满足环保法规及相关方面要求 。
2.7因本项目为对口援建项目,请各供应商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报价,供应商进场后需具备满足村里农田春耕、春种及通组、林区道路恢复施工的能力,如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按违约处理并解除劳务合同,同时采购人有权让本项目其他成交候选人替补提供劳务。由此产生的价差和造成的损失由原成交人全部承担。
2.8该项目属于援建项目,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劳务施工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和响应人的合理利润等。供应商参与响应视为供应商接受该项目的一切预知和不可预知的风险。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5)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6)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资格条件 |
对供应商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1)依法设立 |
□不适用 R适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不适用 R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 |
(2)资质要求 |
□不适用 R适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且具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不适用 R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 |
(3)财务要求 |
R不适用 □适用
|
R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 |
(4)业绩要求 |
□不适用 R适用 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或城市路或铁路施工项目的路基工程劳务施工业绩或累计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或城市路或铁路施工项目的路基工程劳务施工业绩。 备注: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须体现签订时间。 |
□不适用 R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 |
(5)信誉要求 |
□不适用 R适用 响应人不得存在第一章采购公告中第3.1条款的情形,且不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平台评为D级。(要求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截图)。 |
□不适用 R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 |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不适用 R适用 项目负责人:1人,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最近5年(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或城市路或铁路施工项目的施工劳务负责人。 |
□不适用 R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 |
(7)其他要求 |
□不适用 R适用 1、安全员:1人,拟委派本项目安全员,需持有建安C证或交安C证。 备注: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 |
□不适用 R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7)。 |
(8)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1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R适用 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截图)。 |
□不适用 R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8)。 |
(9)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R不适用 □适用
|
R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9)。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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