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湛江诚通综合物流园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3
1.项目名称:湛江诚通综合物流园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2.采购服务范围及服务期:

2.1  采购服务范围: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1

本项目主要功能为物流仓库,属于续建工程,二期项目建筑总面积约为38223.88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6号和7号标准单层仓库(丙一类),8号标准单层仓库(丙二类)、门卫等配套建筑物。

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内容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1

 

2.2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整体所有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及审计配合完成,并完成资料移交及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之日止。

详细要求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技术条件》。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包含的全部内容进行磋商报价响应,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3.采购最高限价和合同形式:

3.1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即磋商控制价)为:人民币480,000.00元(大写:肆拾捌万元整)。凡报价超过磋商控制价的报价文件,一律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2  本项目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加奖励酬金(奖励酬金计价原则详见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4.2  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供应商需同时提供:(1)拟派项目经理持有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提供上述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拟派项目经理近一年(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3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根据《供应商声明》进行评审,供应商须按《供应商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磋商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磋商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磋商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供应商的磋商资格。

5.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5.1  凡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如有意参加磋商,请于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购买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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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