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台农场路网分流工程(看守所公交站-徐新公路段)施工的公告

2025-04-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台农场路网分流工程(看守所公交站-徐新公路段)施工已由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连景发复【2025】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市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云台农场路网分流工程(看守所公交站-徐新公路段)起于看守所公交站,对现状九岭路、云南线、云东线老路路面改善,终于徐新公路,并对徐新公路与普山路交叉口改造,路线全长约3.894公里。本项目主要涉及路基路面工程、交安设施、监控信号灯等工程。

2.2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云台农场路网分流工程(看守所公交站-徐新公路段)施工项目,拟划分为一个标段,即YTLWFL-SG3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云台农场路网分流工程(看守所公交站-徐新公路段)施工图设计及招标清单范围内的路基、路面,交安设施改造(标志、标线、交通智能化、路灯)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 工期

计划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公路养护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有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本省信用评级结果确定。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①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②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4.5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不高于90分)确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级确定;

③其他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信用分为85分)。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公路养护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已交工验收合格,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取。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交通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等)。

(5)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须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投标截止月之前3个月的(如当地社保部门对查询最新月份有特别规定的,可按其规定相应调整最新缴费月份,但应同时附相应规定。)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无论担任何种职务)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发包人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登录后查看)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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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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