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壹拾贰万元整(RMB 12万元)

采购需求:按照《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和初步设计报告要求,开展以下工作:1、承担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竣工环保验收资料收集编制工作。2、配合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整个项目开展环保咨询服务,并确保顺利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包括但不限于(1)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及培训;(2)水、气、声、固废、生态等现场环保技术指导;(3)环境风险应急预案;(4)协助法人对环保参建单位提交的成果进行审核;(5)项目实施过程中环保专项监督与协调管理等工作。3、对整个项目沿线各项目法人单位的竣工环保验收材料进行汇总,环保工作技术档案归档整理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止,约2年,具体时间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业绩要求:近8年(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类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另需提供相应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施工期环境保护类业绩,是指工程建设施工期单项合同中除需包含环保专项验收服务外,还需包含环保培训、环保技术指导、应急预案中任意1项及以上工作内容的服务合同。)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环保或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近8年(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类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另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相应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施工期环境保护类业绩,是指工程建设施工期单项合同中除需包含环保专项验收服务外,还需包含环保培训、环保技术指导、应急预案中任意1项及以上工作内容的服务合同。)。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正在处罚期内的。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7日8:30至2025年4月14日17:30(北京时间)。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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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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