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阳湖生态净水厂除臭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

一、招标条件

受江苏大禹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对阳湖生态净水厂除臭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二、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JST

2.2招标内容:江苏大禹水务有限公司阳湖生态净水厂除臭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含产品的供应、安装和调试、通过验收、税金、质保费、技术服务、合同期内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服务,以及直至交予招标人正常使用的所有费用。项目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两年(2023年至2024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果2024年度的未完成,可提供2022和2023年度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已成功完成过一个应用于污水处理厂,工艺含生物滤池除臭或土壤除臭的除臭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体现相关要素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有监理单位、投标人、建设单位会签盖章)等或除臭设备验收证明文件、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原件备查。若上述资料不能体现关键要素,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业绩如果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则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除臭部分的供货单位,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至少有一份联合体协议并注明各方职责,否则不予认可;母公司和子公司业绩不得混用,否则将不予认可;投标人以投资方式获得的BT、BOT、TOT、PPP等项目业绩不予认可;非中国大陆的业绩,不予认可。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 年04 月 03 日至 2025 年04 月10 日17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 年04月30 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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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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