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公司四平风电场风电机组外委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3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公司四平风电场风电机组外委维护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双辽市堡石图镇东二龙村。

2.2 规    模:四平风电场分四期建设,共装有6种机型。其中一期装有金风1.5MW机组20台,三一1.5MW机组13台。二期装有新誉1.5MW机组20台,华仪1.5MW机组13台。三期装有上海电气2.0MW机组22台,湘电1.5MW机组2台。四期装有华仪1.5MW机组17台,三一1.5MW机组17台,一至四期于2010年12月投产运营。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2.4 施工地点:四平风电场。

2.5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6 招标范围:提供124台风电机组技术维护、维修,实施开展12个月驻场外委维护工作,总装机容量198MW,其中1.5MW华仪HW82/1500双馈式机组30台、1.5MW三一SE8215-L3双馈式机组30台、2.0MW上电W2000C-93-80双馈式机组22台、1.5MW新誉FD77-1500Ⅲ双馈式机组20台、 1.5MW金风GW82/1500直驱式机组20台、 2.0MW湘电XE82-2000直驱式机组2台,共计124台风电机组。主要工作范围:完成对四平风电场风电机组的日常巡视巡查、日常维护检修、定期维护检修(包含半年定检、全年定检)、日常故障处理、紧急抢修处理、设备消缺、部件维修及更换、协助技术改造、协助大部件维修或吊装更换、隐患排查治理、协助控制软件及控制系统或通讯系统升级与维护、查评问题整改、SCADA系统及通讯系统维护与故障处理(包含软硬件)、安全文明标准化及其它季节性维护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每项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的风电场外委维护业绩(含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内容、双方的签字盖章页、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五年及以上和至少3种品牌风电机组维护检修管理经验,同时需具有安全管理证书。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反映项目经理姓名页、签订时间等关键页)或能反映项目经理姓名的业主证明材料。

3.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3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4月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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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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