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监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2025-04-0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核准的批复》(盐开行审经审〔2024〕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宏居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
2、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571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4688.64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业、地下车库、服务配套用房等;最高层数约27层;最终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审定规模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3、招标范围: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是指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确定项目监理中标人前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阶段监理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以及协调设计、施工等各有关单位之间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等各类技术服务工作。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4、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总工期暂定880日历天,实际监理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监理资料移交为止,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监理期包括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321.24万元。
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7、其他: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安全文明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
7.4成本目标: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工程总承包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开区本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含当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9.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建筑的工程监理业绩。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7.2。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担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2名专职人员(不含评标办法中参与计分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和评标办法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计分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本项目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35号文件要求,且须根据项目需要及招标人要求随时增派相应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8、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5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9、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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