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菏泽市立医院东院区配套路网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菏泽市立医院东院区配套路网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LXG

3、项目内容:菏泽市立医院东院区配套路网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本项目为设计采购。

4、服务期限:15日历天,后续技术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各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市政)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24年10月份至2025年03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03月份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新注或转注的自新注或转注之日起至2025年03月份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4、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供应商需按照《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菏财采[2022]9号)规定提供菏泽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注:根据菏财采〔2022〕9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只需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资格后审。

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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