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北方公司2025年度第一批物资框架采购谈判公告
2025-04-031.1 2025年度北方公司框架采购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1.2谈判内容: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2、本次采购采取谈判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的制造企业;
3.1.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供应商应提供2021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供应商和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供应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供应商自谈判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供应商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且允许代理商参与的包件同一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供应商。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3.4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谈判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及截止时间:
竞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4月16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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