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进口木材储备监管基地项目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2025-04-03项目编号:0222
1.招标条件
受黑龙江绥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进口木材储备监管基地项目-劳务分包进行招标。采购人为黑龙江绥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进口木材储备监管基地项目-劳务分包;
2.2建设地点:绥芬河市南外环路北,具体见总平面图;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劳务分包工程,规划占地面积 91341.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建设7座存储库和1 座熏蒸池,配备办公用房、门卫室、监管配套用房、监控室及消防水泵房等附属建筑,建设道路硬化、室外管网等配套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总工期:217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8招标控制价:6800000.00元。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信誉要求:
(1)意向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意向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4月4日8:30至2025年4月9日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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