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宏厦第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具车、皮卡车维修保养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03本采购项目山西宏厦第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具车、皮卡车维修保养项目,已由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以党委会会议纪要(2025年第一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宏厦第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山西宏厦第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具车18台,皮卡车10台。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宏厦第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具车、皮卡车维修保养项目
标段(包)内容:对现有工具车18台,皮卡车10台进行维修保养及修理。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1年。
2.4 服务地点:山西宏厦第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维修以后车辆的整体性能能达到接近原车的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宏厦第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具车、皮卡车维修保养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二类及以上);
3.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4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4月3日18时00分至2025年4月8日18时00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