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清洁用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
一、招标条件

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清洁用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已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山东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沃尔德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清洁用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4.项目编号:(1)招标人编号:ZH-F-。

5.供货期:接到供货通知后10日历日内供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节假日顺延)。

6.实施地点:山东省(山东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指定单位)。

7.服务周期:3年。

8.项目主要内容:山东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拟选定清洁用品供应投标人,包括洗衣房用品、PA客房清洁保养用品、餐具厨房用品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项目需求和要求。本项目由山东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中标人分别与山东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潍坊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山东临沂荣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安丘新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山东莱芜金叶置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分别签订合作合同。(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9.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2623200.00元,投标总价不能超过总价最高限价且分项报价不能超过单项最高限价,单项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超过总价最高限价与单项最高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2022年04月0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近3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7.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8.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10.投标人被列入“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山东省局(公司)系统不良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04月0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7日零时起至2025年04月11日24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费用: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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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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