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迭部县扎尕那景区智慧化提升改造及附属设施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对迭部县扎尕那景区智慧化提升改造及附属设施智能化建设项目。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扎尕那景区智慧化提升改造-智慧停车场设备:出入口停车产品-抓拍机、出入口停车产品-广告道闸、出入口停车产品-出入口雷达、出入口停车产品-终端、出入口停车产品-交换机、抓拍摄像头-车辆人脸卡口抓拍单元、抓拍摄像头-支架、抓拍摄像头-补光灯等。

本次招标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项目规模、数量、交货地点、供货期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项目规模

数量

供货地点

质保期

1

迭部县扎尕那景区智慧化提升改造及附属设施智能化建设项目

/

466.1517万元人民币(含税)

/

甘南

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迭部县扎尕那景区智慧化提升改造及附属设施智能化建设项目-设备最高投标限价为291.429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迭部县扎尕那景区智慧化提升改造及附属设施智能化建设项目-集成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为129.0909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0.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0.3 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0.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0.5 2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

2.0.6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产品(出入口停车产品-交换机,视频存储,配置PC)生产资格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投标人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注:授权函必须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同时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或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同时参加,其参选均将被否决。与投标人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0.7 对于需要提供进网许可证的设备(出入口停车产品-交换机,视频存储,配置PC),投标人应提供所有设备进网许可证的截图。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官方核查渠道为:工信部政务服务平台-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审批-网上服务-证书查询(网址:https://jwxk.miit.gov.cn/internetService/CertificateQuery)

2.1.8本项目(出入口停车产品-交换机,视频存储,配置PC)需提供3C认证(提供有效认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则否决投标。

2.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4月25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4月25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4月25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2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 投标产品制造商:/。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4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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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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