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濮阳至平湖600吨三聚氰胺汽车运输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03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内容:汽车运输。
    1.2 运输产品:三聚氰胺(500Kg包装为主,少量25Kg包装)。
    1.3 运输车型:高栏货车及平板货车;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具体按装卸货企业所在地执行的环保政策为准。
    1.4 运输数量:计划为600吨,每月30-60吨,具体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1.5 运输期限:2025年4月10日-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1.6 起运地:濮阳市中原大化厂区。
    1.7 目的地:浙江省嘉兴市。
    1.8 付款方式:现汇。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询比价采购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先进行注册,待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2.2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未被“信用中国”官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4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材料、手续和证明,在报名时将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
3.运输要求及注意事项
    3.1 运输单位须安排专人于现场进行装车协调工作。
    3.2 装货前或装货过程中,运输单位须安排专人前往中原大化销售公司领取扎带,并对当批货物进行捆绑扎口。
    3.3 货物外包装要保持干净,如有灰尘需要清理干净,否则不予卸货。
    3.4 车辆上篷布要上盖三层(其中一层新的),下铺三层(其中一层新的),篷布要保持干净以防污染货物外包装。
    3.5 篷布不能随意揭开,否则不予卸货。
    3.6 在天气晴朗的情况下,卸货前2小时内可以揭开篷布,不能过早揭开篷布;下午进行卸货,上午揭开篷布的,不予卸货。
    3.7 阴雨天气下,篷布不能全部揭开,在可以卸货的情况下,要卸一点揭开一点。
    3.8 货物有变质的可能及外包装潮湿或者有水珠的,不予卸货。
    3.9 随车须带备用包装,便于包装破损严重时进行更换。
4.其他要求
    4.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投标人原则上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后所提交的报名申请,如有审批遗漏,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报价时间截止后不进行再次报价,以供应商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4.3 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价,运输完毕后须为采购方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
    4.4 产品按采购方需求运输完毕后,采购方对运输数量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供应商开具合格发票交予采购方挂账,挂账后付款。
    4.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货物询价。
5.报名/报价方式及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04月10日10:00前……报名/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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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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