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电子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3本兵团电子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石经开经发〔2025〕1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建设打造兵团电子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291472㎡(437亩),总建筑面积164687㎡,其中新建26栋厂房建筑面积156642㎡;新建1栋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2884㎡;新建1栋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4320㎡;新建1栋消防泵房建筑面积为57㎡;新建1栋燃气锅炉房建筑面积为300㎡;新建1栋配电室建筑面积为400㎡;新建1栋消防泵房建筑面积为84㎡。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及硬化工程、绿化工程、给水、消防、排水、供电、蒸汽、供暖等综合管线工程。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8004006250211002001 |
兵团电子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投资控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设概算的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和审核(或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过程跟踪服务、施工进度款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及各节点费用测算、分析、预测和审核,以及实施过程中合同造价管理、实施过程中纠错和变更费用管理、需另行招标的专业工程和设备材料的控制价编制或审核、为招标人提供造价咨询相关服务,出具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书》,确保项目在批准的总投资预算中完成建设,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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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应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为准)。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除外):配备相关专业造价人员不得少于5人,常驻现场代表 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造价工作 10 年以上(提供工作履历)人员不少于 1 人。4.企业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执业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所必要专业技术人员、物资、办公经营场所及办公设备。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指 2022年度、2023 年度、2024年度,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2024年度审计,则最近三年是指 2021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4月04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4月11日 00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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