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信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2025年某热线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031.1 项目概况: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热线运营支撑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完成热线全部业务流程工作;负责解答、记录来电客户的日常业务咨询工作、负责受理投诉业务并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外呼转呼业务;按照热线服务要求进行5(天/周)×10(小时/天)话务职守工作;负责用户相关电话的转接及业务外呼等;业主方要求的接待等相关工作:负责完成特定业务的短信发送工作;质量管理服务及数据报表制作工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350000】元人民币,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并能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等有效资料。如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除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外,须另附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即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若供应商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采购人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9)存在内外勾结损害中国电信企业利益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产品资格要求】无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无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7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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