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全厂计量器具检定及校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全厂计量器具检定及校准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以煤为原料,生产聚丙烯和聚乙烯产品,同时副产硫磺、丁烯、丙烷和乙烷以及C5+等副产品的大型化工联合装置。此联合装置主要包括GE煤气化装置、180万吨/年甲醇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MTO)装置、38万吨/年聚丙烯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装置、空分装置。本项目还包括为生产装置所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辅助工程设施、生活设施、环保设施、全厂道理、厂内铁路和厂外工程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国能新疆化工全厂计量器具种类繁多,涉及安全防护、环境监测、贸易结算等强制检定及定期检定计量器具占比较大,为提高计量器具定期检定的工作效率和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检定工作,新疆化工公司拟与国家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或《专项计量授权证书》,授权区域涵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检定机构签订计量器具检定及校准服务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期限拟定三年,根据实际发生的检定及校准工作量和固定收费单价进行据实结算,因此需要对全厂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服务。
2.1.2招标范围:负责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全厂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具体检定及校准的计量器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开始执行之日起三年。
2.1.5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或《专项计量授权证书》,授权区域涵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计量器具检定或校准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11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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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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