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西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项目业主为山南城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现项目彩钢活动板房、钢筋加工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境内山南市乃东区,呈南北走向,线路南起滨江路与萨热路T型交叉口处,经改造后为十字型交叉口,向北终接规划环城路北段,正线全长1.457km。线路北承规划江北路,南接滨江路与萨热路,形成跨越雅鲁藏布江,衔接山南市城市南北的重要交通要道。
设特大桥一座,为萨热路跨江大桥1.346公里,起讫里程K0+000~K1+456.503,横跨雅鲁藏布江,衔接山南市滨江路,萨热路与规划江北路。
2.2招标内容:
声测管;包件号:SCG-01。计划交货期:2025年4月30日。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令);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5.《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物资管理办法》(中铁二十局物设〔2021〕555号)。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1.3.投标人须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1.4.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5.投标产品必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及我标段施工图纸的技术要求;
3.1.6.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实行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1.7.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投标人在近3年国家或公路大、中型项目中有过2个以上(含2个)项目供应业绩,应有良好的信誉,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质量责任事故;
3.4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4月5日至2025年4月18日,每日9时00分至19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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