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工务机械段钢轨探伤车、综合巡检车三级修程委外修项目招标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2025-04-03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机械段 委托,现就 钢轨探伤车、综合巡检车三级修程委外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工作地点 |
一 |
钢轨探伤车三级修程委外修 |
GTC-80J |
台 |
2 |
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或委托方指定地点 |
二 |
综合巡检车三级修程委外修 |
GX-160 |
台 |
1 |
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或委托方指定地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第一包件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铁路路内单位或主机厂相关修理GTC-80型钢轨探伤车的维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第二包件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铁路路内单位或主机厂相关修理GX-160型综合巡检车的维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第一包件投标单位须出具大型养路机械类别GTC-80J型钢轨探伤车产品的《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或《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第二包件投标单位须出具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大型养路机械类别GX-160型综合巡检车产品的《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或《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07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04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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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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