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净化水厂深度脱氮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03
一.招标条件

净化水厂深度脱氮改造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2502-330200-04-01-85698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31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545.78万元,建设规模:对栎社净化水厂、庄桥净化水厂、新周净化水厂、岚山净化水厂4家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脱氮改造,污水处理规模合计66万吨/日。建设地点:栎社净化水厂:宁波市海曙区;新周净化水厂:宁波市北仑区;岚山净化水厂:宁波市镇海区;庄桥净化水厂:宁波市江北区。
2.2本次招标范围:净化水厂深度脱氮改造项目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工作。
本次招标控制价257.3527万元。
2.3设计服务期限:总周期为3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深化)为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编制)为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为1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净化水厂深度脱氮改造设计
(一)投标人:
3.1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资质,并承担/任务;
③/。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给排水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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