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电子设备及机房设施报废资产处置代理机构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5-04-03

根据招商银行业务需求,现启动电子设备及机房设施报废资产处置代理机构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工作。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标的

电子设备及机房设施报废资产处置代理服务,通过国资委认可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交易。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以及由法人授权或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 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额外币);

2. 报名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包含拍卖业务;

3. 要求报名供应商通过国资委指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交易:

① 产权交易机构须为国资厅产权[2020]333号《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中指定的36家从事中央企业实物资产转让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

② 供应商指定本次拟合作的唯一产权交易机构,并提供在该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案例至少1个。

4. 熟悉国有资产处置相关制度,具有完整的风险防范制度和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需提供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并加盖公章);

5. 供应商具有丰富的报废资产处置经验,涵盖的资产类型包括电子设备、机房设施、供电设备、物业设备等。在近3年中(2022年1月1日后)至少独立完成1个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案例(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及盖章页等合同关键信息扫描件,案例时间的符合性按合同签署时间算);

6. 供应商服务范围至少覆盖深圳、成都、上海、杭州、北京,并提供服务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在珠三角地区有驻地办事处,有固定的办公地址,办公人数在3人或以上,并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7. 在看货、出货期间,供应商需安排人员到深圳、上海、杭州全程支持现场工作,做好现场协调保障,确保看货、出货顺利完成;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含关联关系的企业)报名,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允许分包。

(三)其他要求

1.须承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2. 须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参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中无招商银行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5-4-16 24: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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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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