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汕头航标处汕头航标处2025年航标灯、闪光器采购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2025-04-03项目名称:汕头航标处2025年航标灯、闪光器采购项目(第一批)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航标灯、闪光器等器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采购包组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2025年北斗遥测遥控和AIS功能一体化LED灯器采购(第一次) |
1 (项) |
详见采 购需求 |
300000.00 |
300000.00 |
2 |
2025年公网遥测遥控一体化灯器采购 |
1 (项) |
详见采 购需求 |
300000.00 |
300000.00 |
3 |
2025年中程遥测遥控灯器采购 |
1 (项) |
详见采 购需求 |
300000.00 |
300000.00 |
(备注: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也可以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实际合同金额按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把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除不可抗力外)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营业范围须具备航标设施、航标器材、海上导助航设备的设计、生产、制作、加工或销售等相关资质。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招标文件附件: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招标文件附件: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招标文件附件: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7日 至 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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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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