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县道X363线连山加田龙湾电站段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道X363线连山加田龙湾电站段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45,559.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县道X363线连山加田龙湾电站段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445,559.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县道X363线连山加田龙湾电站段水毁修复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45,559.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量缺陷责任期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县道X363线连山加田龙湾电站段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含接受分包的分包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2:本项目须按工程类《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县道X363线连山加田龙湾电站段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及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但依据资质证书主管部门相关通知/发文属于资质有效期延期的情况,资质证书有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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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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