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事业部2025年度次氯酸钠药剂采购公告
2025-04-03项目名称:排水事业部2025年度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为3,198,200.00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含税单价限价为:710.83元/吨,设置不含税最高单价限价为:629.05元/吨;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排水事业部属下11间子公司2025年度(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下同)需求的次氯酸钠药剂。考虑到供应的稳定性和互补性,根据各子公司的预计最大需求量,拟按2个包进行采购,具体如下表:
包号 |
子公司 简称 |
配送 水质净化厂 |
预计最大需求量 (吨/年) |
采购量占比(%) |
备注 |
|
厂部 |
小计 |
|||||
包1 |
瀚成公司 |
平洲厂 |
849.46 |
2878.65 |
67% |
1、★要求次氯酸钠药剂,有效氯(以CL计)质量分数≥10%; |
水治公司 |
灯湖厂 |
561.19 |
||||
里水公司 |
和顺厂 |
67.34 |
||||
里水厂 |
13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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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门厂 |
67.34 |
|||||
和桂厂 |
65.70 |
|||||
大石厂 |
197.10 |
|||||
尚源公司 |
沥西厂 |
438.00 |
||||
瀚泓公司 |
罗村设备 |
37.96 |
||||
狮山农污装置 |
14.16 |
|||||
丹灶农污装置 |
27.55 |
|||||
樵泰公司 |
樵泰厂 |
109.50 |
||||
西岸厂 |
23.54 |
|||||
九江公司 |
九江厂 |
288.41 |
||||
包2 |
美佳公司 |
东南厂 |
155.86 |
1408.38 |
33% |
|
小塘厂 |
137.61 |
|||||
官窑厂 |
25.55 |
|||||
美博公司 |
西北厂 |
232.51 |
||||
松岗公司 |
松岗厂 |
189.80 |
||||
丹灶公司 |
丹灶厂(一期) |
273.75 |
||||
丹灶厂(二期) |
1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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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江厂 |
8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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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厂 |
168.63 |
|||||
合计 |
/ |
4287.03 |
100% |
2、合同期限采用“1+1模式”,即2025年度(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满后,按照《采购管理规定》满足续约条件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中标单位续签一年合同(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3、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产品)需优于上表中对有效成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货物(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说明书,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类别、批号、生产日期、净含量、产品质量符合化工行业标准的证明及本标准编号。采购人将不定期对货物抽查检测,具体要求详见“二、质量标准”条款。
4、上述货物(产品)的需求量并非固定不变,采购人可以根据中标人的供货时效、货物质量、售后服务情况等因素对需求量进行调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营范围符合供货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项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同一制水企业、污水处理企业或者相关净水企业(指单一客户,含下属企业)完成过的年度次氯酸钠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2万元人民币【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对应合同的全额或部分发票,当合同金额大于102万元时,提供102万元对应的发票即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为拟投产品(次氯酸钠药剂)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多家代理商或制造商本身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只接受价格最低的投标人进入资格审查后的后续评审(即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其他代理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售价(元):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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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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