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汀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汀县 2025 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已由 福建省水利厅 以 闽水函 [2025]21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汀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出资比例为 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 80% ,其余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长汀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长汀县 2025 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汀县各乡镇 ;

2.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 10500 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约 8000 万元,地方配套和项目区群众自筹 2500 万元。项目以汀江水系为纽带建设汀江生态经济走廊,重点推进汀江上游水源涵养提升、水土流失精准治理、林下经济示范等工程,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研究,推广生态治理“以奖代补”,计划项目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5100 公顷。勘察设计费约为 2161720.00 元,勘察设计费率约为 2.06% (暂定,以批复内容及补助的财政资金乘以中标费率结算) ;

2.3 产业类型: 第三产业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实施方案外业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概算以及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含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 ;

2.5 最高控制价: 2161720.00 元 ;

2.6 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批复 ;

2.7 服务期限: 73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①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方案),并报送水利部门审核;②经水利部门审核并修改完善,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15 日历天内提交完善后的设计报告;③施工图设计依建设单位要求而定,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原则;④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本项目施工工期暂定为 24 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备 / 业绩 【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 和 利水电专业(或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 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4 月 04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04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4-24 08: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