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省宁德监狱监内食堂水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宁德监狱委托,对[350001]FJKT[GK]2025001、2025年福建省宁德监狱监内食堂水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5年福建省宁德监狱监内食堂水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FJKT[GK]2025001
项目名称:2025年福建省宁德监狱监内食堂水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包1(2025年宁德监狱监内食堂水产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12,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水产品 |
1(项目) |
否 |
1、投标人按照采购人需求计划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切割。每天上午8点前将货物送至采购人验收,并组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持有从事食品卫生许可的健康证)对采购人罪犯食堂的蔬菜、肉类、鱼类等所有需要切割的食品进行切割。投标人提供的切割业务应满足采购人食堂的烹调需要,原则上采购人食堂午餐烹调所需食品应在当天上午9:00以前切割完毕,晚餐所需食品应在当天上午11:30以前切割完毕(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迟)。2、投标人须定期提供配送车辆消毒证明。3、投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投标人应接受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5、在履约期间,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采价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及理由进行推诿,如因投标人未提供有效采价依据导致商品无法结算,所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6、在履约期间,投标人需保证拟派的工作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有效并及时进行更新。7、投标人需按照要求随货提供送货单、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单复印件等索证资料供采购人验收备存。8、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采购人的有关规定,确保经销食品质量,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9、投标人经营期间的税金、工商管理、卫生、防疫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10、投标人应保护好采购人提供场所的资产,如造成损坏,投标人应按市场价赔偿。未经采购人的同意,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擅自改变的,投标人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1、投标人应作好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负完全赔偿责任。12、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管理与监督检查,为采购人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采购人的整改措施必须予以服从。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监管规定,违反规定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3、投标人拟派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监狱关于外协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所需的设备、管理费用、人员工资及福利、运输费用、通讯费用等与经营有关的任何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14、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与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其所有 |
1,200,000.00 |
批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指定时间(预计于5月开始供货,或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合同期限不超过12个月,时间到期或金额完结则合同自动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格式。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未提供的其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03至2025-04-1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4-25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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