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第29批集中招标(铝电公司几内亚铝业开发项目(二期)氧化铝项目EP+M总承包、铝电公司几内亚铝业开发项目(二期)氧化铝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4-06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整体进度:已立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几内亚共和国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范围建设周期;

2.2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建设周期

信息技术服务费(元)

1

DNYZC-2

025-04-

01-184-

01

铝电公司

几内亚铝

业开发项目(二期)氧化铝项目EP+M

总承包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120万吨氧化铝生产线;配套动力站3台220t/h高温高压燃油锅炉+3台C30MW抽凝机+5MW光伏+30MW/30MWh调频储能;一个1.2万吨级矿石码头,通过能力750万吨/年(装船系统能力1050万吨/年);一个3.5万吨级氧化铝泊位,通过能力162万吨/年(其中氧化铝通过能力120万吨/年);水库总库容730万m³,配套建设输水管线16.76km。主要内容为氧化铝生产区(氧化铝生产工艺采用拜耳法)、配套动力站(含光伏、储能)、氧化铝码头及北矿段码头、取水工程等生产系统和必要的辅助系统以及厂外建筑工程(含建筑面积约42476.13㎡生活营地、职工新城、移民新村、一关三检、培训中心等);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含专项检测)。本项目采用EP+M(设计、设备采购及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方式,自工程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至项目全部投入运行,通过高水平达标投产验收及工程创优验收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质保期满止,为建设一个完整的120万吨规模氧化铝(含配套动力站、氧化铝码头及矿石码头、取水工程、营地等)项目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场地平整、地基处理、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催交、监造、运输、保管、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工程结算、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管理、单机调试、联动试车、配合投料试车、性能考核、交(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及技术服务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不含发包人负责的项目),具体工程范围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EP+M项目总包方承担项目管理责任,负责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出口报关、运输、进口清关、验收(业主参与)、存储、发放等全流程管理以及施工建设、试生产、竣工验收全过程管理,全面负责项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环保以及造价控制等方面工作。同时,全面负责该项目土建施工、安装工程的采购(招、评、定)工作,并承担施工安装部分的全部管理责任,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须使用专业项目管理软件。

国家电投国际投资开发(几内亚)有限责任作为项目建设方,承担项目主体责任,对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过程、试生产、竣工验收以及造价控制进行全程监督。通过招标选定EP+M项目总包单位,并与EP+M项目总包方确定的建设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进行工程费用结算和支付。

第三方参建单位依据EP+M项目总包方对本工程的标段划分,承担各标段范围内包括场平、土石方、地基、主体、装饰装修、室内外设施和设备、总图(道路、综合管网等)系统等全部建筑工程以及系统全部设备的安装和单机调试、负责联动调试合格后交工,交工后配合投料试运行、试生产、性能考核、消缺工作。

本项目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中国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本工程创建省(部)级优质工程奖并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本工程设计及建设质量按中国标准进行;环保标准以世界银行标准为准。

计划工期:计划工

期:26个月。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25年10月份,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12月份投产。

里程碑节点工期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1000

2

DNYZC-2

025-04-

01-184-

02

铝电公司

几内亚铝

业开发项目(二期)氧化铝项目监理

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几内亚铝业开发项目(二期)氧化铝项目120万吨氧化铝生产线;配套动力站3台220t/h高温高压燃油锅炉+3台C30MW抽凝机+5MW光伏+30MW/30MWh调频储能;一个1.2万吨级矿石码头,通过能力750万吨/年(装船系统能力1050万吨/年);一个3.5万吨级氧化铝泊位,通过能力162万吨/年(其中氧化铝通过能力120万吨/年);水库总库容730万m³,配套建设输水管线16.76km。主要内容为氧化铝生产区(氧化铝生产工艺采用拜耳法)、配套动力站(含光伏、储能)、氧化铝码头及北矿段码头、取水工程等生产系统和必要的辅助系统以及厂外建筑工程(含建筑面积约37000㎡生活营地、5500㎡一关三检楼、海军营地等)的设计审查(含初步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工作(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行,参与各阶段设计方案的审查,提出优化建议;)、境外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竣工验收阶段审核竣工资料,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竣工预验收、编制项目所需监理竣工验收报告,配合项目竣工验收、性能试验、工程移交、工程资料归档、优质工程检查评定;负责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内容)。

实际开工日期以约定的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项目建设周期30个月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1

铝电公司几内亚铝业开发项目(二期)氧化铝项目EP+M总承包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

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一:EP+M项目总包方资质业绩要求

(1)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任意1个工程合同执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需体现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工作范围)、签字页):

①具有近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至少1个境外100万吨/年及以上氧化铝EPC或联合体牵头方业绩;

@具有近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境外装机容量在100MW及以上火电站EPC业绩或联合体牵头方业绩。

(3)人员资格

①项目经理:

1)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其在投标单位至少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可自行承诺);

3)提供近10年内,担任过至少1个100万吨及以上氧化铝工程项目或装机容量在100MW及以上火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投标人任命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具备两个及以上氧化铝或电力工程安全负责人项目的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投标人任命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为满足本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开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在几内亚注册成立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注册文件等)。

2

铝电公司几

内亚铝业开发项目(二期)氧化铝项目监理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一资质: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冶炼工程监理甲级及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矿山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冶炼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以下工程合同执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需体现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工作范围)、签字页):具有近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至少1个100万吨及以上的氧化铝项目EPC总承包或主体工序(分解或溶出)监理及至少1个装机容量在100MW及以上火电站EPC监理及至少1个5万吨及以上码头项目监理业绩。执行业绩材料未提供,按无效业绩处理。

(4)投标人应承诺在中标后2个月内,在几内亚注册成立几内亚合法分公司(非独立法人)或子公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注册即可),项目单位可在中标人授权下,与几内亚当地注册公司签订合同。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且其注册专业需为冶炼工程或电力工程。近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应至少完成1个100万吨/年及以上氧化铝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或装机容量在100MW及以上火电站监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投标人任命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6)项目总监代表1人,不得兼职,需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需为冶炼工程或电力工程。至少完成1个100万吨及以上氧化铝EPC总承包或主体工序(分解或溶出)监理,或装机容量在100MW及以上火电站监理业绩,并且熟悉总承包模式的特征与要求,能够对整个项目技术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总监代表与项目总监工程师不得为同专业及同专业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投标人任命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7)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低于2人且不得兼职,专业必须涵盖港口与航道工程、冶炼工程。每位副总监理工程师均需持有对应上述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他们各自按本专业应至少完成1个与本项目相似规模的总监或副总监经验业绩(3.5吨及以上的港口,100万吨及以上氧化铝EPC总承包或主体工序(分解或溶出)监理),并且熟悉总承包模式的特征与要求。应具备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监督和管理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协调设计、采购、施工等各个阶段的工作,以及处理工程变更、索赔等复杂问题。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投标人任命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8)专职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需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两个及以上冶炼工程安全监理项目的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投标人任命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以上人员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的监理(投标人可自行承诺)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4月6日20:00至2025年4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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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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