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合浦中石化新星石油渔光互补工程光伏场区建筑及安装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05

合浦中石化新星石油渔光互补工程光伏场区建筑及安装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1. 谈判采购条件

合浦中石化新星石油渔光互补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主为新星石油广州有限公司合浦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30%、银行贷款70%,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合浦中石化新星石油渔光互补工程光伏场区建筑及安装工程进行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沙岗镇

建设单位:新星石油广州有限公司合浦分公司

项目概况:利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沙岗镇大山村、贤子山村1960亩鱼塘建设光伏电站,安装615Wp/610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213980块,新建220kV升压站1座、10MW/20MWh储能系统1套,新建1回220kV输电线路15.6千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临时工程:进出场道路修缮等临时工程。

2.2 采购范围:

合浦中石化新星石油渔光互补工程光伏场区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施工:本工程光伏场区(含箱变基础及安装,以及箱变低压侧至场区)的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

物资采购(主材及工程设备)工程:本工程光伏场区除业主采购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35kV电力电缆、甲方采购的光伏固定支架以外的所有设备材料(含必备的备品备件)。

其他工程:①光伏场区所涉及到的各项检测及评估(不含第三方桩基检测);②配合项目建设、投用涉及各方面的地方关系协调,包括但不限于:青苗鱼苗及附属物(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水土保持、树木移栽及保活。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7日历天(自计划开始工作日期起至计划并网日期止);

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始施工日期:2025年4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

载明的日期为准;

计划并网日期:2025 年8月25日,实际并网日期以南方电网的验收批复且下达并网调度命令,项目实际发电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10月31日,实际竣工日期以发包人签署的工程竣工证书的日期为准。

2.4 质量要求: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格书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物资采购合格率100%。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3.2资质条件:响应人必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响应人提供2024年、2023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若响应人2024年的财务报表还未经审计,则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须至少具有一项光伏场区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谈判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5信誉要求:响应人信用状况良好,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没有发生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响应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的查询结果截屏;

3.6项目经理资格:响应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响应人拟任的技术负责人须为注册电气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响应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其中安全员应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应是响应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或从业证并提供六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3.9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10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须于2025年 4月8日14:00前下载谈判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2日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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