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2025-2026年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属地要求、相关标准规范以及对应水土保持方案、监理报告等技术资料为基础,以遏制生产建设中的新增水土流失为目的,对本项目采取的控制或减少水土保持措施,维护建设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方案的落实;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数据分析等方式,编制完成对应《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鉴定书》等,在水土保持网站公示并报备水行政相关部门并取得报备回执函,同时配合完成所承担探井的有关部门的水土保持督察、检查及其它水土保持工作。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项目外围利益相关方影响较大,不确定因素较多。要求投标单位熟悉项目区域人文、地理环境,了解项目所在地水土保持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等有关规定,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协调处理相关矛盾的能力,能保证项目区水土保持设施建设顺利进行,并取得设施验收回执。项目不含税金额144.00万元(其中2025年度预计81.6万元,2026年度预计62.4万元)。
2.2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备案要求,协助项目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表》,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该服务项目应以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水土保持验收要求,做到资料详实可靠,评价客观公正,方法严谨科学,并向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验收报告的会议评审、上报、审核、挂网公示并取得备案回执。同时配合完成有关部门的水土保持检查等其他工作。预估实施验收90口井,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年实施探井具体以实际委托完成工作量为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选定3加服务商完成,工作量分配如下:
(1)第一年根据中标人中标顺序依次递减(具体为第一名37%、第二名33%、第三名30%,包含安排了工作量由于承包商原因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实施退回项目组的工作量);
(2)之后各年,在中标排名的基础上,结合上一年度承包商综合考核结果(包含但不限于中标人任务完成时效、完成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外协能力等)安排工作量(原则上中标排名占比50%、考核排名占比50%);
(3)在中标周期内,因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的等问题而被停工的承包商,停工期间不予安排工作量;
(4)在中标周期内,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被长庆油田纳入限制性惩戒的“三商”,从公布之日起至惩戒结束,不安排工作量;同时进行风险评估,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暂停或终止合同执行。
(5)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承接工作量的,不予安排。
2.4服务期限:服务合同按年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个自然年止。年度合同期满后,对在政府、长庆油田分公司水土保持竣工环保验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中标人未发生严重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企业重组、经营范围变更后无资质等不影响依法合规顺利完成该项目的中标人,并经甲方服务质量、履约能力、HSE绩效等全面评估、考核合格后,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不变的条件下,可续签次年合同。
2.5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探区(涉及区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等)。
2.6服务要求: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技术服务各项工作程序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要求,必须符合项目所在省的法规、技术规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等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2025-2026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集中资格招标》第一标段入围服务商。
3.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水土保持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技术咨询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水土保持、植物保护等水保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9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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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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