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石林主副站服务区不动产招租(变更)招标公告

2025-04-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石林主副站服务区不动产招租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石林主副站服务区不动产招租。

2.项目概况:项目概况:现有位于高速公路石林主副加油站服务区场地,原租赁期限到2025年6月30日止,可经营综合超市、餐厅、水果店、面包坊等,面积2.1万平方米,其中卫生间面积577平方米。原合同即将到期,结合目前经营实际,拟对该项目进行招租,租金按年结清。招商结束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招标范围:现有位于高速公路石林主副加油站服务区场地,原租赁期限到2025年6月30日止,可经营综合超市、餐厅、水果店、面包坊等,面积2.1万平方米,其中卫生间面积577平方米。原合同即将到期,结合目前经营实际,拟对该项目进行招租,租金按年结清。招商结束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5.本项目设置承租底价(招标控制价):28万元/年*10年=280万元(含增值税5%),低于承租底价的竞价将予以否决。

6.租赁期:2025年7月1日至2035年6月30日。

7.地点:昆明公司石林主副加油站服务区。

8.报价要求:供应商应对项目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进行报价,含税总报价计入竞价评审。

9.租赁费以转账形式方式支付,租金一年一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在30日内一次付清第一年度租赁费,第二年起6月30日前付清当年租赁费,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满足本项目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须承诺在服务数量、质量、过程等方面对客户负责,并负责解决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客户投诉。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及失信记录。

*5.2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竞谈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7.竞谈人承诺:完全响应承租要求,若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满足承租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采购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8.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4月07日17:00:00至2025年04月1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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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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