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有限公司综合查控系统信创及系统业务迁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7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非财政资金)。
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 磋商内容及要求。
三、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所有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1供应商须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以营业执照为准);
3.2供应商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截至报价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供应商未被列为采购人黑名单;
3.4供应商自2022年1月以来具备同业中间业务类、外联业务类或司法查控类系统研发或实施项目的案例(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5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处依法缴纳社保(缴纳时间为谈判评审之日前至少一个月,代缴的须同时提供社保代理机构代缴协议等),若授权代表为公司法人,则此项不作要求;
3.6授权代表及关键人员需为供应商公司员工。
3.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四、
购买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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