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安徽段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第六批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7本招标项目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安徽段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629号)和《国铁集团、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合肥枢纽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沪宁合高铁安徽段四电一标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安徽段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
2.2工程概况
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安徽段位于安徽省东部,线路东衔接南京北站,向西经滁州市,至合肥枢纽合肥南站,途经滁州市南谯区、全椒县、合肥市肥东县、包河区、瑶海区。苏皖省界至合肥枢纽,线路长度130.88km,其中新建线路长度103.001km,利用既有线进行设备改造补强段落长度27.879km,桥梁工程长86.151km,隧道工程长6.71km,桥隧总长94.536km,桥隧占比88.754%;设置车站3处,均为中间站,分别为滁州站、大墅站、肥东站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人应提供2022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4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5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6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4月7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11日17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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